國務院:2020年1月1日起 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
為推動共建“一帶一路”高質量發展,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,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,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,2020年我國將繼續對原產于23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稅率。其中,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新西蘭、秘魯、哥斯達黎加、瑞士、冰島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亞、韓國、格魯吉亞、智利、巴基斯坦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。 2020年,繼續對與我國建交并完成換文手續的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,并根據聯合國最不發達國家名單和我國過渡期安排,調整特惠稅率適用國別。
中國鋼鐵新聞網
2019-12-24
2019-12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