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態環境部印發《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》
建立“兩個清單” 突出“三個治污”
近日,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《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統籌疫情防控、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三者關系,把握總體平衡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,主動服務“六穩”,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,確保完成“十三五”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。
據了解,《指導意見》包括落實“兩個100%”,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;建立“兩個清單”,積極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;突出“三個治污”,確保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環境安全;扛起主體責任,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等四個部分、15項具體舉措。
圍繞建立“兩個清單”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制定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,豁免部分項目環評管理,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,強化重大項目環評服務,便利項目開工建設。加強與排污許可制銜接,對照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,對關系民生且納入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(2019年版)》實施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的相關行業,以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,不涉及有毒、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、物流配送業等10大類30小類行業的項目,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。制定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,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,推行非現場監管,落實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,發揮激勵導向作用。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,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,可以不予處罰,督促盡快整改。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,可以酌情延長整改期限。兩個清單實行時間原則上截至2020年9月底,根據形勢需要可適當延長。
圍繞突出“三個治污”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,以打贏藍天保衛戰為重中之重,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確保完成優良天數比例等約束性指標任務。集中力量打贏藍天保衛戰,注重統籌細顆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協同防治、統籌秋冬季和春夏季、統籌重點地區和城市群地區,著力抓好清潔取暖散煤替代、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、“公轉鐵”等工程建設,加快推進工業窯爐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,確保完成優良天數比例等約束性指標任務。實施科學治污,不斷滿足污染治理實際需求。深化細化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研究,強化污染治理和應急減排效果評估,持續推進“一市一策”駐點跟蹤研究。
中國鋼鐵新聞網
2020-03-06
2020-03-06